7.21非白衣人案 第六被告:留現場欲助警調查
【明報專訊】2019年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立法會時任議員林卓廷等7人否認暴動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第六被告尹仲明自辯表示,當晚有白衣人襲擊女子,他目睹兇徒容貌才留在現場,打算協助警方調查;及後白衣人湧入閘內打人,他逃至車站控制室外,欲看地鐵職員知否有事發生,他拍控制室大門卻無人回應。
被告尹仲明(48歲)案發時任職維修員,居於天水圍。2019年7月21日晚上約10時,尹坐地鐵到元朗,打算到「雞地」吃晚餐後回家,惟到場後發現食肆無營業,遂折返港鐵元朗站,途中遇見白衣人,對方用古怪目光打量他。
尹稱,及後他在地鐵站見到白衣人襲擊一名深色衣女子,擔心自己亦會受襲,遂從背囊掏出一把雨傘自衛。待白衣人散去,尹入閘及見到該女子頭破血流,有途人稱已報警,並將傷者帶入女廁。由於尹認到剛才施襲白衣人的面貌,故打算留在現場,待警方到場協助調查,以及等待救護員。
稱認到施襲白衣容貌
憂遇襲拿傘自衛
很快白衣人折返,一男子受襲,尹見狀拾起水樽扔向白衣人,企圖分散對方注意力。及後白衣人湧入閘內,尹逃至閘外,在車站控制室外拍門,無人回應,尹在大堂東躲西藏,直至有救護員從J出口出現,表示可沿該出口安全離開,尹在離開前將傷者位置告訴救護員。
【案件編號:DCCC 1106/20、1132/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