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將嚴懲不良僱主 最高罰款增至10萬元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將對不良僱主處以最高10萬元的罰款,屢次違反也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安省勞工廳長皮西尼(David Piccini,圖右)表示,將在下周引入立法,增加對違反《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 Act)的罰款。
皮西尼指出,違反該法案的個人最高罰款將從5萬元增加到10萬元,省府希望消除那些不支付工資、因員工懷孕或休產假而懲罰員工、以及拒絕同工同酬的組織。對屢教不改的企業,懲罰力度也將從1000元提高到5000元,罰款數額可以根據受違法行為影響的僱員人數增加。
最近的一項調查發現,安省大約有1萬名工人被拖欠的薪資累計達到420萬元。
皮西尼說, 新的罰款是勞工綜合法案的一部分,該法案將於周一提交立法機構。它將為偏遠地區消防員提供與市政消防員相同的癌癌、心臟病和創傷後應激障礙保險。安省正在創建一種新的高中學徒制畢業途徑,政府希望以此滿足對熟練技工的需求。安省還將取消短期缺勤的病假紙要求,以減輕超負荷工作的家庭醫生的工作量。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