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童昏迷浴缸 母控虐兒 交出旅遊證件
【明報專訊】一名4歲女童於上周六(23日)在九龍城沙浦道「御.豪門」家中昏迷,浸椰b注水浴缸之中,由8歲胞兄報警。女童送院後情G危殆,身上多處瘀傷,至昨晚轉為嚴重。
10萬元保釋 禁返涉案單位
其母親當時為女童洗澡,事後被捕並控以一項虐兒罪,昨被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1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批准。被告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以及不准返回事發單位。
被告Z.A.L.(38歲)報稱家庭主婦,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居於報稱住址,禁止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3月23日在沙浦道83號御.豪門某單位,身為對4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KCCC 7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