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案控方稱吹雞可指約食飯 官:貽笑大方 被指任事件發酵置身事外 黃偉賢斥本末倒置
【明報專訊】2019年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案,昨於區院續審。林卓廷的辯方證人、時任民主黨元朗區議員黃偉賢作供稱,以他33年議員經驗能夠肯定,「如果警方唔想出任何事,根本唔需要用警力,打幾個電話畀鄉頭就可以擺平」。控方指出,黃相信當日有人生事,但任由事件發酵並置身事外;黃否認,批評說法本末倒置。林的另一證人為遭白衣人襲擊的廚師,控方庭上一度對比他的背傷照片,又問他是否現已痊癒。
黃:警打幾個電話擺平 毋須警力
黃偉賢早前供稱曾獲告知鄉事當日「吹大雞」,他理解為「曬馬」展示實力。控方盤問黃稱,鄉頭「吹雞」可指召集他人,舉例有人添丁「吹雞」邀請村民前來恭賀。法官陳廣池聞言表示,相信「吹雞」涉及黑社會術語,若稱「吹雞」食盆菜是貽笑大方;主控表示,她經常會叫朋友「吹雞」食飯。
黃提到當晚見到有人背脊被打傷的相片,才知事態嚴重,擬和林卓廷前往元朗視察。控方指姓鄧警長曾荈幫飭暰U喻林卓廷不要到場,黃卻答覆「做唔到,無能為力」。黃供稱沒印象有這對話。黃相約林和告訴他到達元朗站不要出閘。控方問及出事後有否再致電警長,黃答沒有,指發生了事「仲打蟆腆A」。
被質疑沒留守 黃:不知返去如何制止
黃又說,本案無差別襲擊超出想像,做夢也沒想到如此嚴重,他斥「警方應承我洁A到鶪@刻咩都無做」。有鄉事留意網上討論區連登,故黃相信鄉事知道無人入元朗示威。法官提出會否有人利用黃欺騙鄉事,黃重申沒正式公布遊行。控方續指,黃對警力有過大信心,他相信有人「搞事」卻不理會及沒留守元朗,令自己置身事外;黃不同意並感不解,說不知提前返元朗如何制止事件,又反駁控方指他似乎與白衣人有聯繫,屬本末倒置。
廚師稱被毆 控:好番晒?有無後遺症?
遇襲廚師蘇梓朗則確認其書面供辭,稱他當晚下班回家目睹30至40名白衣人,他自言自語「真係好多白衫人」,之後被人用棍襲擊及腳踢。蘇當時解釋剛剛收工,其間有人指他穿廚房鞋、「唔好打」,蘇背部、手腳和額頭腫傷。控方盤問稱得知蘇不幸受襲,問他「M家好番晒?都無後遺症?」蘇同意。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106/20及1132/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