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津貼過低令審判不公 基層被告背景難獲法庭了解

[2024.01.08] 發表
圖為安省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加拿大的陪審團制度,是要從普羅大眾中揀選普通人來為法庭審理作出判決。但由於陪審員的經濟補償太低,導致基層民眾缺席陪審團,對於社會基層背景的被告造成不公。

從業近30年的刑事辯護律師弗里德曼(Sid Freeman)已不止一次地看到,在挑選陪審團成員時,有太多候選人因擔任陪審員會失去收入來源,於是請法官免除自己的陪審員義務。

「窮苦人因貧窮就被認為沒有資格擔任陪審員,尤其是在耗時漫長的審訊中。那些最常受到刑事司法系統審判的人,卻永遠無法獲得由同類人組成的陪審團。這樣一個司法系統的運作方式是完全站不住腳。」

加拿大陪審團委員會是一個倡導陪審員權益並向陪審員提供支持的非牟利組織。該組織總幹事法蘭特(Mark Farrant)也表示,根據未經證實的統計,如今的陪審團主要由退休人士或在大公司、公共部門工作的人員組成。但與此同時,在這些人面前受審的被告,其背景往往是低收入者、原住民和少數族裔。

安省陪審員所獲得的補償是全國最低。陪審員在出任的前10天甚麼也得不到,從第11天到第49天每天能獲得40元,第50天之後能每天獲得100元,而能拖那麼長的審判是很少見的。

這一標準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就一直保持不變。與之相比,緬省在2021年將陪審員的薪酬從服務第一天開始提高到每天80元,而此前是要從第11天開始每天30元。

雖然安省法律禁止僱主解僱去擔任陪審員的僱員,但法例並未強制要求僱主繼續支付僱員擔任陪審員時期的工資,如此一來,一些工人在這段時間有可能繼續獲得薪金,但更多人則會失去收入。

安省司法廳拒絕解釋為何本省的陪審團薪酬幾十年來一直如此低。「陪審團費不是服務費用;它是履行公民義務的一種榮譽式的酬勞。當然司法廳也意識到,長期審理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一個挑戰。」

弗里曼律師去年就遇到這樣的情況。她的當事人阿爾維斯(Jacob Alves)被指控於2019年萬聖節之夜﹐在一個生日派對上刺傷了19歲的納比薩達(Firdous Nabizada)。經過長時間的審理後,陪審團最後判定阿爾維斯犯過失殺人罪。

在審理開始前,弗里曼律師就向高院法官阿赫塔爾(Justice Suhail Akhtar)申請增加陪審員的經濟補償,否則就中止對阿爾維斯的審訊。她的理由是,由於陪審員獲得的補償太低,導致低收入或無收入人士拒絕加入陪審團,最終形成的陪審團無法代表社會各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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