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熱搜:南沙擴粵港澳合作 獲省市放權 涵科研交通養老醫療 允「創新容錯」
【明報專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官網早前發布《南沙深化粵港澳合作條例(草案修改徵求意見稿)》(下稱《草案》),向公眾徵求意見。《草案》對南沙未來發展提出詳細要求,包括在科研、交通、產業、養老、醫療等方面與港澳要更緊密合作,並要求廣東省、廣州市等相關部門審批權限「能放則放」,賦予南沙更大自主權。
明報記者 林迎
《南沙深化粵港澳合作條例》是廣東省、廣州市為落實國務院《南沙方案》而進行的地方立法,據廣東省人大官網,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5日為《草案》諮詢期。《草案》明確廣東省政府將加強與港澳特區政府的溝通協商,各部門應為辦理南沙事項設「綠色通道」,並應按照「能放則放」原則,將省、市管理職權依法授權或委託南沙區政府行使。《草案》還明確「創新容錯」,鼓勵南沙在法治框架內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加快建與穗市區港澳直達幹線
在基建方面,《草案》提到省、市政府應加大對南沙交通樞紐、軌道交通、高等級道路、幹線公路等重大公共基建支持力度,加快建設南沙與廣州市區、香港、澳門的快速直達交通幹線,以及南沙先行啟動區(即南沙灣、慶盛樞紐、南沙樞紐)之間的交通線路,完善南沙與大灣區城市之間的交通網絡。事實上,南沙在廣東三大自貿區中面積最大,達803平方公里,相當於橫琴(106平方公里)和前海(120平方公里)總和的3.5倍,因此對比廣東省人大2023年1月公布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只是把該區交通問題輕輕帶過,南沙在交通上的需求更重要,僅短期而言,2025年南沙將與港澳共同承辦第14屆全運會,相關體育場館正在萬頃沙建設,十分需要大量交通基建作為配套。
推動與港澳養老殘疾服務合作
此外,《草案》首次提出推動建立南沙與港澳養老、殘疾人康復服務合作機制,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在南沙開辦養老、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草案》並支持南沙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申請納入港府的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計劃。現時「廣東計劃」只得位於深圳鹽田和肇慶的兩間養老院,港府2023年7月宣布歡迎更多機構申請之後,尚未有公布新的「廣東計劃」參與院舍。《草案》還要求廣州市制定港澳長者入住南沙公營養老機構評估輪候辦法,將在南沙常住的港澳長者納入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範圍。
提跨境轉診合作 醫費異地結算
另一蚞斥多的是醫療部分,《草案》重申支持港澳醫療企業在南沙以獨資、合資或合作方式設置醫療機構,經批准後可採用港澳藥械,還提到支持符合條件的南沙公立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港澳醫療服務跨境銜接,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提供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
《草案》並要求省政府醫療保障部門推動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南沙醫療機構,展開港澳醫療費用異地結算。國務院《南沙方案》已提到擴大香港醫療券使用範圍,目前香港居民可於南沙國際人才港的聯合醫務港式金牌全科門診部,以醫療券支付香港醫生互聯網會診,而廣州市中山一院南沙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南沙醫院也有望成為醫療券結算機構。
廣東省體制改革研究會執行會長彭澎對本報表示,《草案》在港澳事務上有不少新提法,而「創新容錯」是現時進一步改革開放所必需的,「現在缺乏改革動力,要重啟改革動能,必須讓改革者沒有後顧之憂」。他說,《草案》中廣東省要求廣州市「落實主體責任」,但當前廣州經濟形勢並不理想,各個區都有困難,因而對南沙這個「一號工程」也是顧此失彼,只能「慢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