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最高法院拒同性婚姻合法化 准跨性別結婚
印度最高法院昨(17日)就該國備受矚目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申訴下達裁決。審理的5名大法官以3比2否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裁定變性人可以與其變性前性別相同人士結婚,並享有一般夫婦相同的福利待遇。
院外支持同性婚姻者對判決表示失望和傷感,明言會繼續鬥爭。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錢德拉楚德在判辭稱,根據現時法例,印度憲法並沒有賦予同性婚姻伴侶基本權利,而決定婚姻法例是國會和邦議會的範疇,最高法院不能強逼國會或邦議會創建新的婚姻制度,惟變性者可合法結婚,只要雙方獲確認為一男一女就可。他又說:「本院承認,酷兒他指國家仍應承認酷兒結合,給予相同法律保障和權益。」
呈請人稱,印度性小眾應獲憲法保障的公民平等待遇。憲法賦予全民自決配偶的權利,禁止基於性取向的歧視,但同性戀者不能結婚、不能擁有聯名戶口或聯名物業,又或一起領養孩子等。總理莫迪領導的印度人民黨(BJP)一直強烈反對同性婚姻,認為它是在憲法中「沒有基礎」的「西方概念」。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