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法規被裁違憲 法官多認定超出聯邦管轄權限
【明報專訊】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裁定,聯邦政府評估大型開發項目環境影響的立法屬違憲,7名大法官中的5人認為,該法案使用的語言有可能被用來規管省職權範圍內之事。
撰寫多數意見的首席大法官瓦格納(Richard Wagner)表示,《影響評估法》(Impact Assessment Act)可以規管到省職權範圍內的事務,而非限制渥太華職權範圍內的評估環境影響權力。
瓦格納表示,法案中所謂的環境影響條文包括了許多的環境和社會因素及氣候變化,過於「廣泛」。「在此法之下,加拿大任何一項重大項目提案很難不觸及至少一條造成所列舉效應的活動。」
「此法令聯邦政府有權介入非其職權範圍內的事務。」不過瓦格納仍表示,聯邦政府在環境問題上有其合法及重要的角色,各省必須依據規定行事。
阿省省長史密斯(Danielle Smith)稱最高法院的裁決是省府權利的「巨大勝利」。阿省此前對《影響評估法》提出挑戰。史密斯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給予該省包括興建新溫室氣體排放天然氣發電廠的「專屬省級管轄權」。
安省省長道格福特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將使聯邦政府無權對省級項目評估置喙。道格福特表示:「我們歡迎最高法院今天的裁決,該裁決確認我們長期以來一直所爭取的權利。聯邦影響評估過程無必要的與安省嚴格且領先世界的環境評估要求重覆。」
沙省省長莫耶(Scott Moe)亦稱,最高法院的裁決對渥太華來說應是一大警訊,令其「重新思考它違憲且過界的其他許多領域,如發電和石油及天然氣生產等。」
但聯邦環境部長吉保爾(Steven Guilbeault)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並未撤消《影響評估法》,也不會改變聯邦政府進行評估的方式。他說:「當使用此法時,我們會確保不越權。我們當然會繼續這麼做。最高法院似乎認為此法的範圍太過廣泛,我們會予收緊,未來數月內我們即將如此做。」
渥太華大學環境學研究院院長埃爾吉(Stewart Elgie)表示,最高法院的意見不會剝奪渥太華規管溫室氣體排放或大量其他環境影響的權力,只是需要更貼近聯邦政府的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