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廣華棄子緩刑 稱友教「做戲」讓保良局覓學
【明報專訊】12歲「雙非」男童今年7月21日遭單親母遺棄在廣華醫院急症室,母親由內地來港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她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案情指出,男童稱母親友人建議「做場戲」遺棄他,讓保良局安排他在港讀書。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希望港府代為照顧和教育兒子「是很錯的做法」,強調即使香港的福利和教育制度完善,家長仍有責任照顧孩子,但考慮判監對孩子負面影響大,判囚4個月、緩刑3年。
官斥冀港府代教育「很錯」
辯方求情時透露,報稱瑜伽導師的被告C.J.J.(37歲)在江西省月入8000元,患有高血壓,已離婚,育有12歲男童X和另一9歲兒子。X在8月21日回內地,由奶奶照顧及已獲安排上學。辯方又稱被告所託非人,深感後悔。
母子均盼來港讀書
被告承認的案情稱,警方為X錄取口供時,X表示被告希望X在港讀書,X亦希望來港讀書,雖然他在港出生,但在港沒地方住,未能留港讀書,故被告今年3月經朋友結識男子Steven以安排X來港,對方稱被告或需「做場戲」,建議遺棄X在保良局的院舍,保良局便會安排X就學。
今年7月17日,被告帶X來港並與Steven見面,與Steven商討後,告知X他們會到醫院,屆時X要向警察稱母親失蹤,然後X會被帶到保良局,被告則會申請旅遊簽證,每天探望X。
7月21日,X因腹瀉送到廣華醫院,被告和Steven在X候診期間離開。醫院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和不知名男子當天早上6時許遺下X離開醫院,被告同日離港。
事後友稱鬧大 促蝟q訊後封鎖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表示,一直希望兒子來港讀書,經朋友認識的Steven則說可透過保良局找學校。案發當日X不適送院,Steven建議與其在醫院等X不如到深圳辦理探親簽證,並承諾代為照顧X。她到深圳後,Steven經微信稱事情鬧大了,請被告刪去兩人通訊,被告照做後發現被Steven封鎖;被告亦向朋友支付1.7萬人民幣作為Steven協助找學校、更換身分證和回鄉證的報酬。
【案件編號:KCCC 2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