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穗會現址營運招標 條款涵護國安合國策
【明報專訊】中環藝穗會會址建築物的租約將於明年4月屆滿,政府公開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讓團體競逐營運權,由明年4月1日起營運、管理、保養及發展該建築,作文化藝術用途,為期3年。標書顯示,藝穗會現址發展須配合中央《十四五規劃綱要》;營運者亦須維護國家安全;標書亦就營運及管理等項目定下一系列指標,包括每年至少舉辦300項公眾節目,當中50項須與內地或海外機構合辦。
藝穗會昨表明會提交建議書爭取繼續營運,強調倘不幸落選,亦不打算結束藝穗會,並會盡全力提高建議書的競爭力。藝穗會昨回應本報查詢表示,建議書將提出復辦藝穗節,亦會引入更多來自中國的藝術。該會補充,將會探索更多創新元素,融入節目中。
招標文件提「國家安全」21次
根據文體旅局昨發出的「徵求建議書」,藝穗會現址未來的功能須配合政府在香港發展文化藝術,包括加強中央政府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賦予香港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定位,具體方向包括「建立世界級的文化設施和多元文化空間」及「加強與內地的文化交流合作及海外藝術文化機構的關係」。
徵求建議書提及「國家安全」21次,包括營運者必須遵守《港區國安法》,若營運者曾經或正在作出可能構成或導致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政府可即時終止服務協議。文體旅局昨表示,所有非牟利營運者,包括現時的營運者均可於今年10月20日前提交建議書。
藝穗會:未獲優待 盡力增標書競爭力
藝穗會會址租期原於今年4月屆滿,獲政府臨時續租一年,較過去5年租期短。藝穗會董事會代理主席陳燿璋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早前與文體旅局商討一年臨時租約時,獲悉當局期望藝穗會加入藝術背景人士加入董事會,並復辦香港藝穗節,強調藝穗會未獲得任何優待,至昨日才首次獲悉徵求建議書的計劃說明書。
中環下亞厘畢道2號前身為舊牛奶公司倉庫,獲古諮會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南座目前是藝穗會會址,北座是外國記者會(FCC)會址,去年底獲政府續租3年。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Lee Williamson回應本報查詢稱,由於藝穗會與記者會性質完全不同,功能不一樣,租約不同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