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否認衝立會 證人指7時已抵元朗
【明報專訊】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一名被告被指在搜獲的鐵盾有其掌紋,昨在區院繼續自辯,稱自己當日遊行途中離隊,趕往與教友飯敘。控方指稱事隔逾3年,被告仍未想到為何鐵盾有其掌紋,原因是他參與衝擊時留下掌紋,無從辯解;被告否認。辯方證人稱,被告當晚7時已到飯敘現場。
25歲被告林錦均否認一項暴動及一項刑事損壞,與同案其餘5名被告一同受審。控方案情提及,林於案發翌月在內地遭公安拘留,直至2019年10月18日由內地執法部門交予警方接收。
稱遊行為感受氣氛
控方昨日指稱,林案發當日身穿黑色背心、深色褲,與新聞片段中示威者打扮一致,林同意他們均身穿黑色衣服。被問到是否支持示威者立場,林稱他支持大部分市民的看法,他道當日遊行主題與反修例相關,但他到場為感受遊行氣氛,以及忘記當時取態是否支持五大訴求。
控方質疑林作供時虛構當日行程,如稱遊行途中離隊後先往海富中心麥當勞買東西吃,才坐地鐵往元朗參加飯敘,用意是拖延行程時間以解釋為何會遲到參與飯敘,以及訛稱不曾到立法會大樓。林否認。
辯方證人葉恩慈其後作供,稱她是宣道會天頌堂的傳道人,自2017年起認識林;當晚她有份參與飯敘,林於飯敘開始不久後、晚上約7時多已到場。案件下周二(25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606-610/20等】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