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手記:上屋搬下屋 /文:尚東美
【明報專訊】住了兩年的明報「廣州站」迎來喬遷之喜,雖然只是從高樓層搬到同一座較低樓層,是名副其實的「上屋搬下屋」,但收拾細軟時也真的是「唔見一籮穀」。
兩年來曾經有多名同事派駐,如果不是執屋也發現不了他們留下那麼多的「回憶」,文具、紙袋、文件套等不在話下,統計下來最多的物品是各式各樣的充電線,有多插頭的、長線的、短線的,總數起碼10條以上,其次就是拖板也有五六個,可能是每名同事又電話又電腦還有其他電子產品,在廣州覺得有需要就直接網購,結果「積少成多」。看來搬到新地方後,要找個位置擺放這些物資,再貼上大大張紙,上書「歡迎取用」。
其實留下回憶的又豈止這些。翻開一個文件袋,內堿O兩年前第一次在深圳隔離後留下的酒店單據,還附上一張有回贈的「會員卡」,表示歡迎日後住酒店時當現金使用,還好有限期是2026年,也幸好2023年復常,沒有過期。或者下次有機會去深圳時入住,重溫一下當年隔離情G吧,畢竟那時在酒店足不出房住了21天呢。
此外,文件袋還有一張當時在香港做的核酸證明,以及由酒店開出的完成隔離證明,這兩份證明在當日可是極度重要,一張決定你能否過關,另一張決定你能否離開酒店,但放到今日,不單是廢紙,更加是歷史,就希望別發生什麼歷史重現就好。
24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卻已經是此一時彼一時也。
文:尚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