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媾女KOL否認營商 「別人課金為睹自己風采」
【明報專訊】自稱「鬼王」於YouTube開設頻道教授「媾女」秘訣的男子,涉嫌向男學員誤導營業;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辭,控方指被告授課前聲稱一次過收費,沒有清楚向學員說明將再索取買名表的費用,屬「誤導性遺漏」;被告稱別人向他「課金」為目賭他風采,「同鬼王真人互動」,又指海關強行將訂閱「KOL」的行為當成營業。裁判官聽罷陳辭後,押後案件至6月15日裁決。
被告周柏賢(33歲)選擇不自辯,親自陳辭。控罪提及,被告要求鄭姓事主繳付3.8萬元學費後,再額外繳付10萬元以支付購買衣飾;被告另要求陳姓事主繳付7.8萬元學費後,再額外繳付33萬元購買衣飾。若兩人不從,便會終止授課。
控方先陳辭指出,涉案課程包裝為「付款一次、一整年全包」,但被告無交代須額外支付「裝身費」,亦沒有交代「裝身費」的細節,例如何時才能領取貨物及手表是否真貨等。學員作為消費者,因為被告的誤導性遺漏,才同意交易。
被告則稱,他只是建議事主們買名表,即使他們不同意支付「裝身費」,仍可繼續上堂,但他向事主們授課約一個月後已被捕,課程尚餘11個月,質疑控方如何證明他一定不會教授完整個課程。
「孔子也授徒 是否商人?」
被告又指一般課程設有教學大綱、課程時間表等資訊,而他從沒有給予這些明確資訊,仍有人會「課金」給他,因為他的職業是一名「KOL」,而別人「課金」是為了目賭他風采,並指海關不知道訂閱「KOL」的情G,強行說成營商行為;被告不同意自己收徒等同經營商業。他又引孔子為例,質疑孔子是否商人,裁判官打斷他,指兩者屬「唔同年代」;惟被告續稱,向孔子拜師都要交「見面禮」,並非無條件地施教。
【案件編號:ESCC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