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學會支持實習 倡菲臘牙科收街症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牙醫註冊條例》,提出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實習一年才能正式註冊,諮詢期昨日屆滿。醫務衛生局稱截至昨午5時接獲25份書面意見。牙醫學會會長王志偉向本報稱,學會建議行使《菲臘牙科醫院條例》第3(2)條權力,開放菲臘牙科醫院提供公共牙科服務,安排畢業生在該院實習。
據了解,另有持份者向局方提交意見,建議為落實實習期訂立緩衝期,讓各界有充分時間準備,如令有意入讀的學生可考慮相關因素。
王志偉表示,學會提交的意見表明支持實習方案,可增加牙醫質素,惟關注已入學牙科生會反感,政府需照顧他們感受。他稱現時菲臘牙科醫院只接收轉介病人,形容「100個來有80個唔收」,如能開放接收街症可紓緩公營服務壓力,且畢業生在該院接觸的病人種類遠比在衛生署廣泛,相信牙科生更易接受。
外地培訓者 倡執業試把關
至於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王志偉認為要以執業試把關,建議有限度註冊轉為正式註冊仍須通過第一部分筆試,特別註冊轉正式註冊亦須通過第二部分實務考試。
港府計劃今年下半年提交修訂草案。醫衛局回覆稱,政府已先後諮詢牙科界別及相關持份者,包括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各牙科專業團體、培訓機構等,並擬諮詢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