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加控三跑分判商東主3罪 涉賄款270萬
【明報專訊】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廉政公署昨加控一名分判商東主3項貪污罪名,即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賄款270萬元。廉署表示,就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先後起訴10人,涉賄款約770萬元,所涉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2.6億元。
66歲被告吳啟安是三跑項目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商卡樂工程的東主,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時被加控3項罪名,其中一項涉於2018年1月至去年1月期間,分別向一間主要填海工程承建商,其一名副總經理及一名項目經理提供賄款30萬元及230萬元,以協助卡樂工程取得一項拋填及平整工程,或協助卡樂工程要求該承建商就完成的工程付款,該項工程合約總值8300萬元。
被告又涉於去年7月串謀卡樂工程一名項目經理,向上述填海工程承建商一名施工經理提供賄款10萬元,協助卡樂工程進行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的相關工程。廉署透露,被告上周與62歲機管局前總經理殷國強另被加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購一內地住宅物業;又稱調查仍繼續,不排除進一步執法行動及起訴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