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指引改 320公頃土地逾半未改先佔
【明報專訊】城規會昨日審議並通過修訂新界棕地審批指引,同意將約320公頃土地(面積相若17個維園)從現時屬不獲考慮改劃申請為棕地的「第3及第4類」,重新分類為「有機會獲批」作露天貯物/港口後勤用途的「第2類」,新指引即時生效,意味日後這批土地改劃成棕地的門檻大降。
有委員憂「先珓嶉堙v 城規否認縱容
消息稱,昨日會上有委員擔心出現「先破壞後建設」問題,有市民可能未提交申請已率先開發相關土地破壞環境,但按新分類指引城規會「冇得唔批」。本土研究社表示,憂慮日後「偷步倒泥」霸地情G更嚴重。城規會則強調,重新分類並非縱容相關做法,會繼續按用地狀G及其他規劃因素考慮每項申請。
城規會昨稱,由現時至2026年,有200公頃提供予建造、物流、運輸、回收等行業的棕地,將因未來數年新界區大規模發展而被政府收回和清拆,這些棕地作業將需覓地遷移,是次修訂指引盼藉擴大第2類地區的覆蓋範圍,將作業引導至比較適合棕地用途的地區,形容安排符合公眾利益。
城規會指出,會方同意改劃分類的320公頃土地中,約185公頃現時已被棕地和其他不同用途佔用,135公頃未被佔用,可供棕地作業者考慮搬遷。
本研社成員黃肇鴻稱,2008年城規會亦曾修改指引,當時將36公頃土地分類為優先考慮獲批申請的「第1類」,自此棕地無序擴張,估計今次修改後棕地作業者將在相關土地「偷步倒泥」,「博佢最終都係會批做棕地」的情G將更猖獗。對於城規會稱並非縱容「先破壞後建設」、會對違例發展採取行動,黃指政府根本無足夠人力及權力調查及追究破壞行為。
民建聯新界北議員劉國勳認為,仍要經過審批下的「棕門大開」並無不妥,而新發展區收地進入高峰期,把更多土地納入可申請改劃為棕地的類別,有助業界重置業務。劉又稱,今次被納入的土地多為接連現有棕地、荒廢農地及非生態敏感的地帶等,即使改劃為棕地作業用途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