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大廈未裝消防設備 議員指部門跟進改善慢
【明報專訊】發生奪命火警的大埔同秀坊3號唐樓於1966年建成,屬「三無大廈」,亦無任何消防安全裝置。建測規園界議員謝偉銓稱,舊樓未必可做到現時樓宇的防火要求,但至少可安裝煙霧感應器、放置滅火筒等,認為相關部門跟進舊樓改善消防裝置「效率有灠暋D」。政府早前建議修例,賦權部門為舊式綜合用途及住宅樓宇的業主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再收回費用,有關公眾諮詢去年9月結束。
倡政府助裝滅火筒煙霧感應器
謝偉銓稱,煙霧感應器僅數百元,「唔使燒到埋薔知」,而放置滅火筒、滅火沙亦可避免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屬無法裝水缸、喉轆下的折衷辦法。他說目前消防主要靠發出安全指示,配合民政總署推動成立法團,建議由部門協助大廈安裝有關裝置,或降低贊成工程的業權門檻。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舉例,大廈喉轆可供市民在安全情G下初步灌救,如無相關設備,消防趕至時火勢或已蔓延,需在濃煙中摸黑搜索,增加救援難度。他稱,舊樓天台未必能負載水缸等消防裝置,地下亦沒空間,認為舊樓「一直以來都有(消防安全)問題」,「唔係一時三刻可以做到」,即使處方要求改善,亦難尋求業主共識及願意出資,「搵人開會都有問題」。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1987年3月1日或之前落成的樓宇須安裝消防安全設備,涉1.35萬幢,消防處及屋宇署會聯合巡查,再發出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指示。截至去年5月底,部門共巡查10,200幢目標樓宇(75.6%),發出31.6萬張「指示」,當中六成仍待跟進。政府早前建議修例,賦權部門為未能符合消防安全的目標樓宇代辦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再收回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