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口罩不達標 物流署追供應商1649萬
【明報專訊】2020年初,一間口罩公司與物流署簽約提供逾約270萬個外科口罩,及後被指口罩安全規格未符合國際認可標準。署方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稱有權就全數口罩退貨,並要求該公司退款約1649萬元。
原告為律政司長,代表政府物流服務署長,被告為Refan Hong Kong Limited。入稟狀稱,物流署於2020年2月向被告支付逾721萬元訂購約100萬個口罩(平均每個7.2元),一周內再支付935萬元訂購170萬個口罩(平均每個5.5元)。
入稟狀續稱,被告交貨時欠交其中12,000個口罩,物流署相應就已收貨的約270萬個口罩,支付約1649萬元。惟全部口罩未達「可商售品質」,其細菌過濾效率低於國際認可標準規定的95%,政府因而要求被告退貨及退款約1649萬元,並追討欠款的利息。
【案件編號:HCA 4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