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轉差 青年涉泄密友私隱被捕
【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在九龍拘捕一名31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一名親密朋友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男子獲准保釋。
公署表示,事主與被捕者本為親密朋友,至去年初兩人關係轉差。去年7月至12月期間,有人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上先後發布合共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信息,部分信息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事主外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手機號碼、性別、年齡、相片、醫療報告,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的身分證副本。
包括醫療報告身分證副本
署方提醒,「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及罰款100萬元,並強調《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信息前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