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狩獵隊長:從前不殺孕豬幼豬
【明報專訊】香港早年有兩隊民間組成的野豬狩獵隊:大埔野豬狩獵隊和西貢野豬狩獵隊,同獲漁護署發出特別許可證,准許其狩獵野豬,直至2017年漁護署才停止狩獵隊行動。現時漁護署會捕捉在市區出沒的野豬,並將其人道珝嚏C前大埔野豬狩獵隊長楊佳權說,以往狩獵隊不殺懷孕野豬和幼豬,「一屍幾命唔係咁好,太細隻亦未有危害」,認為漁護署不分野豬狀態來捕捉的做法不健康。
稱漁署捕殺不分野豬狀態
楊佳權說,從前漁護署如接獲市民投訴野豬滋擾,會先到場視察野豬有否對人造成影響,若判斷位置適宜狩獵,便封鎖現場一公里乘半公里範圍,通知狩獵隊在區域內狩獵野豬。
楊佳權說,漁護署曾以麵包引誘野豬,加上捕捉時亦不會區分野豬狀態,做法不健康,但理解野豬數量大增,署方有其難處。他說,1985年之前狩獵隊非以殺豬為目標,如能用狗趕走野豬,而野豬沒再下山,便會留其生路。他說野豬多數聽見人聲和狗聲便會逃跑,但豬公通常都會射殺,「因為豬公有獠牙,氣力大,佢一發威一定傷到人」,後來野豬數量愈來愈多,狩獵隊便減少驅趕,多了射殺,還會用麵包番薯作餌,但他承認此做法不健康。
(城市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