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18人拒認罪 料農曆新年後審
【明報專訊】47人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全部被告於今年7月已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趙家賢、袁嘉蔚及徐子見昨日在高院出席案件管理聆訊。辯方表示,已達成協議的趙家賢望於裁決後判刑;袁嘉蔚和徐子見冀審訊前判刑,袁嘉蔚爭議應由一名法官處理認罪判刑。庭上透露,涉及不認罪被告的案件預料在明年農曆新年後開審,審期約50多天,於暑假前審結。
袁嘉蔚爭議判刑應循例一法官處埋
案件由法官陳嘉信、陳慶偉及陳仲衡處理,控方代表為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及傅悅耳。
代表被告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提出法律爭議,被告應由多少法官判刑。律政司長早前根據國安法指示毋須陪審團並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本案。祁志提出,認罪被告應循《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由一名法官處理答辯及判刑。
官提醒:省法庭時間方獲刑減
祁志亦表示,爭議袁涉及串謀控罪範圍及應在何時判刑。傅悅耳稱,控方需了解其他被告意向。法官陳慶偉強調並提醒辯方,認罪被告只會在其展示悔意和節省法庭時間情况下獲得三分一刑期扣減。上述爭議押後至11月28日開庭處理。
被告徐子見的代表大律師黃雅斌提出爭議部分案情是否和徐相關,望審訊前判刑,預計求情需時40分鐘。至於被告趙家賢由大律師利琛代表,控方指與趙達成協議,趙的立場為裁決後判刑。
同案6名被告今列席旁聽,包括譚凱邦、梁晃維、劉澤鋒、馮達浚、吳敏兒及毛孟靜。有被告於休庭期間叫道「控方證人啊」,梁晃維將手指豎在唇邊示意。
【案件編號:HCCC70/22】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