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再覆核「賦權廢免針紙」 促法庭頒令法例無效
【明報專訊】政府在「免針紙」司法覆核案敗訴後,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例,賦權醫衛局長廢除免針紙,修例於前日生效。「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行會修改法例599L條文並不合理,指受影響者無從上訴,要求法庭頒令法例無效。郭卓堅見記者時表示,法律必須合情合法合理,但這條法例沒有上訴機制,認為違法違憲。郭稱有不少市民向他求助,故提出申請,「我知贏嚝鷛|係好微,但唔做點知會唔得呢?」
申請人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連同各行會成員,有利害關係方為醫衛局長盧寵茂。郭卓堅見記者時表示,平常很少申請法援,上次「免針紙」司法覆核獲批出許可,而且法官頒下臨時禁制令,他認為勝算大才申請法援。他說,今次要看法庭會否批出許可才決定,表明若獲批許可,就必定申請臨時禁制令。
指受影響者無法上訴 質疑違法違憲
郭卓堅在親自撰寫的入稟狀中指出,《基本法》35條提及,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他指行會召集人及各成員修改599L條文,授權醫衛局長執行取消免針紙,惟受影響者無法上訴,只能向法庭提出訴訟。法例立法必須合情合法,沒有上訴機制違反《基本法》,故要求法庭頒令法例無效。
【案件編號:HCAL1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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