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路攜士巴拿玻璃膠 護士認藏武囚半年 案發至起訴近32月 少女酌情判社服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27日尖沙嘴「追究警暴」集會後,旺角有示威者聚集堵路,多人被捕。其中18歲女學生及25歲男護士早前承認藏有士巴拿等工具,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稱,控方延誤並非不合理,但案發至起訴相距近2年8個月,判監會對女學生造成珝擘v響,判240小時社服令;至於延誤亦對男護士的更生造成重大窒礙,酌情減刑後判囚6個月。
官:延誤礙更生 具珝擘v響
被告馮詩詠、梁翰堯(案發時15、22歲)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梁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本案出現延誤,對馮詩詠造成壓力,她去年赴芬蘭讀大學,因適應及疫情問題,轉往港大理學院就讀,但憂慮受本案影響,至今仍未開始校園生活。至於梁翰堯畢業於中大護理系,擔任註冊護士,將因本案接受紀律聆訊,對未來造成打擊,冀法庭輕判。
黃官續稱,控方沒證據證明馮曾使用涉案士巴拿損壞財物,她在案發後仍努力讀書,以優異成績考入大學,暑假任兼職,可見她付出許多努力重整人生,故接納報告判處社服令。至於梁翰堯管有士巴拿、玻璃膠槍連玻璃膠、噴漆、鉗子及雷射筆等物,黃官稱物品種類及數量不小,其可造成的破壞不容忽視。惟梁事後沒有放棄學業,更獲聘用為護士,認為延誤對其人生造成重大影響,終判囚半年。
【案件編號:KCCC 1546/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