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荔枝角聲援「快必」違限聚 官指嚴重判囚兩周
【明報專訊】2020年9月10日,有巿民發起「撐快必撐到底」行動,到荔枝角收押所為當時正還押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打氣。警方到場包圍及驅散巿民,並向23人發出「限聚令」告票。其中現正就一宗非法集結案服刑的28歲男子否認控罪受審,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崔美霞批評被告在警方警告下堅持聚集,「罔顧法例和公眾安全」,案情嚴重,判囚兩周,與其現有刑期同期執行。
被告張漢東(28歲)否認一項「參與受禁觸梬E集」傳票控罪。他另涉及2019年8月紅磡非法集結案,今年3月被裁定非法集結、管有炸藥、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21個月。正在服刑的被告無律師代表,親自求情稱自己入獄前任職解款員,是家中經濟支柱,家人現時有財政困難。
因另案囚21月服刑 同期執行
崔官裁決時表示,女警長余佩珊案發時一直觀察被告行為,雖然是晚上,但有足夠燈光觀察聚集者的衣著,女警與人群之間亦無物件阻擋;警方當時執勤職責是維持秩序,女警有可能留意到被告,且部分人在警告後已散去,警方自然會更留意留下來的人。
崔官稱女警作供時坦白直接,在盤問下無動搖,供辭可靠,接納她已準確辨認被告,且告票所列名字、案發地點、時間等資料亦與女警證供琣X,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KCS 84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