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馬案醫療輔助隊總指揮:以為有跑手受傷 無人提暈倒
【明報專訊】50歲男跑手2018年在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事期間暈倒昏迷,留醫4天後不治,死因研訊昨續。醫療輔助隊總指揮官表示,獲告知有人在跑道上受傷,但不知對方暈倒,並理解為「仆親受傷」。庭上早前揭有急救站救護員徒步跑兩公里抵達死者暈倒之處,急救站主管昨稱,曾向渣馬事故協調中心要求派出救護車接載隊員,惟因隊員未接觸死者,其要求被拒。
本研訊死者為李文德(終年50歲)。在事故協調中心(中心)任醫療輔助隊總指揮官、高五級長官梅海淮供稱,2018年1月21日早上接獲香港業餘田徑總會(田總)人員通知,在10公里賽事的跑道上,近6公里有跑手受傷需協助,但未有提及傷者暈倒,他亦無追問,便茼P事致電最近的H2急救站,以調派救護員到場。
負責調動救護車的陳建榮早前供稱,H2站要求派救護車接送隊員到事故地點,但指引寫明救護車只可載傷者送院,遂拒絕接載隊員的要求;梅認為有關決定正確,因渣馬安排車輛單線行駛,若非接載傷者,或影響真正需送院的人。
死者太太廖美寶質疑梅為何未有問及傷者情G,就認為派出救護員足已協助傷者,梅指田總人員僅稱有人需協助,「我覺得係輕微,我自己都係一個跑手,通常鶬伄D上都係輕微受傷」,理解為「仆親受傷」。
急救站主管:
中心稱未接觸傷者 拒派救護車
H2急救站主管、醫療輔助隊四級長官江曉暉供稱,當日8時07分接到田總電話,稱有跑手在W5.5位置西行線暈倒,江除派出4名隊員跑去現場,也要求站旁的救護車駛至現場及途中接載4名隊員,惟對方茼蕭苭雂中腄A中心稱隊員未接觸傷者,拒絕派出救護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