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署下周起抽查狗牌 寵物公園海濱掃晶片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去年12月主動調查後發表報告,批評漁護署規管狗主責任手法被動,指漁護署1999年曾全港查狗牌,近年收投訴才查核,建議漁護署不定期抽查。漁護署昨日宣布下周一(25日)起在寵物公園及海濱公園等多狗聚集的地點,定期向畜養人抽查狗牌,若發現無牌,會發書面要求須7天內申領或續牌,並到署方指定動物管理中心出示有效狗牌,否則可被罰款。
若揭無牌須7天申領或續牌 違者罰款
根據《狂犬病規例》,逾5個月大的狗須領牌,每隔不超過3年續牌,違者最高可罰款1萬元,而狗須於發牌前3年內曾接種狂犬病疫苗。漁護署回覆稱,署方人員會掃描狗的晶片確認其有否有效狗牌,沒規定畜養人隨身攜帶狗牌。署方表示,過往曾展開全港查狗牌行動,而一般會在處理狗滋擾投訴或調查狗未被妥善管理的個案時查核狗牌,去年檢控249宗違例個案,罪成者被罰款200至2000元不等。
申訴署曾批收投訴後才查 16萬逾期未續
去年12月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漁護署在1999年曾展開全港查狗牌行動,但近年只在收到市民舉報後才派員巡視,並揭發過去10年有逾16.7萬張狗牌過期未續。公署提出11項建議,包括不定期抽查狗牌。公署昨回覆稱,歡迎漁護署落實建議,但單一措施難保障公眾衛生及狗福利,公署將跟進漁護署落實各項建議的進度。公署指相信負責任狗主樂意配合抽查行動。
愛協:領養後有責任辦狗牌轉名
動物組織「給狗狗一個家」發言人林進文稱,抽查行動可提醒狗主為狗領牌及注射疫苗,保障狗健康及公共衛生。他說現時很多人未為狗續牌,料將有多人受罰,漁護署亦難證攜犬外出者是否管有該狗,他質疑如領養人未有將狗牌轉名,而狗牌逾期,罰款應由舊主人抑或新主人承擔。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稱,領養狗後須將狗牌轉名,從愛協領養狗會辦轉名手續,如轉名後舊主人希望領回狗,須聯絡狗牌持有人轉名。愛協又稱,狗的晶片內有獨特辨識碼,政府獨立資料庫具狗主資料和狗的疫苗注射紀錄,狗走失可透過晶片聯絡主人。愛協認為狗主有責任為狗植入晶片及注射疫苗,並更新狗牌聯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