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警涉揑造搜屋紀錄 全准保釋
【明報專訊】一名警長及3名警員於2018年調查販運毒品案時,涉嫌揑造搜屋紀錄,被廉政公署揭發。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4名警員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4人各以3000至5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以待被告閱讀控方文件和索取法律意見。
4名被告分別為警長馮孝聰(45歲)、警員林耀然(38歲)、警員羅學鍵(32歲)及警員葉家豪(31歲)。
控罪表示,4名被告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况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一宗警方編號為「TM RN 18008053」的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搜屋的虛假紀錄。
【案件編號:TMCC 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