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車隊」三主腦 各加控6罪
【明報專訊】在渥太華示威事件中被捕的3名「自由車隊」(Freedom Convoy)主腦周四遭加控多項罪名。歷時數周的渥太華市中心佔領活動在一個月前結束。
3名主腦利希(Tamara Lich)、巴伯(Chris Barber)和帕特金(Pat King),周四均以視像形式在安省高等法院應訊,檢察官在庭上呈交渥太華警方的「新信息」,並要求向利希和巴伯加控6項罪名。根據一份信息文件,該兩名被告遭共同指控行為不檢、教唆行為不檢、妨礙警務、教唆妨礙警務、教唆恐嚇、以及威脅堵塞和阻礙一條或多條公路罪名。
預料法庭將於下月再次開庭,討論該等新指控。利希和巴伯的代表律師麥格斯(Diane Magas)稱,她希望跟其當事人一起審查有關新信息和控罪。
利希是GoFundMe一項籌款活動的幕後組織者,該活動籌集超過1,000萬元,以支持渥太華的抗議活動。她於上月17日被捕後遭拒絕保釋,但於本月7日獲釋,條件是必須24小時內離開渥太華,不能使用社交媒體,以及不得與車隊其他組織者聯絡。利希此前被控一項教唆行為不檢罪名。
巴伯跟利希同天被捕,但前者於一天後以類似條件獲釋。巴伯此前面對的控罪包括行為不檢、教唆行為不檢、教唆違反法庭令和教唆妨礙警務。
至於帕特金周四被加控6項罪名,包括兩項恐嚇、兩項妨礙警務、一項不守法庭令和一項教唆恐嚇,加上早前被控的4項控罪,即行為不檢、教唆行為不檢、教唆違反法庭令、教唆妨礙警務,令其面臨的控罪增至10項。
帕特金自上月申請保釋被拒後一直關押在渥太華卡爾頓拘留中心(Ottawa Carleton Detention Centre),他周四被安排在該中心以視像形式出席聆訊。
儘管檢察官認為,帕特金不應獲安排另一次保釋聆訊,但律師羅斯蒙德(Cal Rosemond)爭辯稱,鑑於新控罪的性質「迥然有別」,他應獲得保釋聆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