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 禁非學科類機構違規授課
【明報專訊】中國去年推出教育雙減政策後,針對教培行業接連發出多項指引。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市場監管總局周四(3日)公布關於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告,禁止相關機構的不正當競爭或價值欺詐行為;同時訂明不可以非學科類培訓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公告指,為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行為,防止培訓質量不高、價格肆意上漲、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禁止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預防和製止壟斷行為,禁止任何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要全部存入本機構收費專用帳戶,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方式繳納培訓費用,或以單次收取、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公告又提及,行業組織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培訓機構合理定價,規範校外培訓服務,不得以非學科類培訓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對於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教育、市場監管、發展改革等部門申訴、舉報。當局又會嚴厲查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