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次減刑釋放再殺人 兇手郭文思判死刑
【明報專訊】北京男子郭文思2005年2月故意殺人罪成被判無期徒刑,後來經過9次減刑於去年獲釋,但是他在2020年3月再次殺人,被改判死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周三(2日)對郭男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法院審理查明,郭男早年殺人後被判囚終身,後經減刑後獲釋出獄,期間在超市購物時,殺死提示他戴口罩的段某,被警方逮捕。
法院去年1月以故意傷害罪,對郭男判處死刑,並與其之前所犯故意殺人罪恢復執行的無期徒刑,決定執行死刑。
郭文思上訴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對郭文思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