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體育課猝死 母索償校方
【明報專訊】中四男學生2019年上體育課長跑時暈倒,經搶救後不治,死因是淋巴細胞性心肌炎,去年召開的死因研訊裁定他在仁濟醫院死亡屬「死於自然」。死者母親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向涉事荃灣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校董會索償。
原告為死者肖葉濤(終年19歲)及其母親林梅金,死者由母親代為申索。被告為路德會呂明才中學法團校董會。
根據入稟狀,原告指稱被告及/或其僱員出於疏忽、違反照顧責任及/或違反合約條款,導致死者於2019年3月18日上學期間受傷,繼而死亡。原告要求被告依照《致命意外條例》等賠償損失。
死因研訊其間,校方承認案發時沒跟足教育局的「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包括沒有派發「體育課家長同意書」,而死者母親曾哭訴校方沒有道歉。
【案件編號:DCPI 3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