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買人口囚3年 官民多視而不見
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重男輕女、傳宗接代思想,根據中國舊有文獻研究,婦女拐賣現象多發生於落後農村地區,農村大齡未婚青年透過「買老婆」解決婚姻問題。
資深媒體人長平投書「德國之聲」,提到1999年赴廣東信宜山區採訪拐賣婦女現象,在偏僻的山村家庭,「買老婆」的比例高達50%以上。研究婦女買賣的山東大學學者莊平曾指出,江蘇徐州市所屬6縣在1985至1988年流入2.5萬名外地婦女,其中被拐賣的有5981名,佔23%。文章指出,許多事發地的幹部、群眾不認為是犯罪問題,視而不見、不制止,甚至有基層幹部參與買賣。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陳碧近日指出,現《刑法》對收買婦女、兒童的懲罰太輕,最高刑僅為3年有期徒刑(而收買之後的其他犯罪行為,如強姦等罪一般以數罪並罰來解決),呼籲應修法增加刑期、量刑幅度,真正打擊買方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