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長房和解 官:可悲案件美滿結局 震宇:會努力維持和諧 成員另涉訴訟下周處理
【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爭產案,六度押後以尋求和解方案,上月底因二房三房未能同意所有協議條款,無法達至全面和解,然而農曆新年假期後出現「逆轉」,昨在高院續審時,長房一方甫開庭即表示長房已簽署保密協議達成和解,法官陸啟康逐按要求撤銷案件。二房及三房雖續對霍麗娜提反申索,但亦遭法官駁回(見另稿),案件爭議告一段落。陸官有感而發,表示曾形容本案可悲,但最終仍有美滿結局,希望和解可向大眾發出信息,多大的難題都能和平解決。
明報記者
長房三子震宇在庭外表示,「好高興霍家長房今日得到和解,感謝法官閣下明智的感言」;又稱他們會努力維持家庭和諧,秉承父親遺志,為社會貢獻。震宇又感謝傳媒關心,並祝賀各人「新年快樂」。
霍家爭產案本於2012年達成大和解,惟長房3名子女就南沙發展項目的回購權重啟訴訟,相隔多年終開審(見表)。3宗案件的原告分別為長房三子震宇、長女麗萍及次女麗娜,被告人及公司合共28個,包括長房、二房及三房成員、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等。
麗娜一方:長房已簽保密協議 二三房不反對
代表麗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稱,長房已簽署保密協議,二房及三房不反對長房和解,陸官遂按要求撤銷案件,另處理二房和三房的反申索事宜,與反申索無關的代表獲准先行離庭。
陸官藉此道出一番感言,表示他透過各方開案陳辭及文件,可見霍英東生前對南沙及實現中國現代化作出重大貢獻,他讚揚霍英東投資南沙的智慧、發展南沙的熱誠,但南沙項目困難重重,部分家族成員要犧牲個人利益以實現父親的「南沙夢」,他願在項目中得益的人不要忘記霍英東及後人對南沙的貢獻。
官指心平氣和是快樂人生關鍵 冀和解成典範
陸官續說,無論如何,無人欲見家庭分裂,本案備受傳媒關注,希望和解可成為社會典範,向大眾發出信息,多大的難題都能和平解決。陸官特別提到,他在審訊初時曾形容本案是「頗為可悲的案件」,但如今達成部分和解,總算是令可悲的案件擁有一個美滿結局。他又表示,心平氣和才是擁有快樂人生的關鍵條件,強調絕非仇恨。陸官再次表示恭喜,並感謝各方在這段時間的努力。
雖然3宗案件的爭議已解決,但霍氏成員之間另牽涉其他訴訟或訟費申請,下周四(17日)將開庭一併處理。
【案件編號:HCA 92、274、275/16】
(霍家爭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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