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案後被捕 3人控煽惑傷警准保釋
【明報專訊】去年7月1日銅鑼灣刺警案後,警方先後拘捕4人,其中3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其間各人獲准保釋。
被告趙浩楠(34歲)及報稱資訊科技技術員的黎哲(36歲),分別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另一名被告葉倩敏(20歲)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罪指稱,3人分別於2021年7月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表示不反對各人保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各人以現金保釋,並須居於報住地址,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案件編號:ESCC 16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