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搜出六角匙陘M 男子罪成斥官「法律學歷點薄v
【明報專訊】警方2019年11月連日圍堵理工大學,27歲男侍應離開理大時被捕,身上搜出六角匙、陘M、屬於他人的香港射箭總會會員卡等,他否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兩項盜竊罪受審,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被告庭上聞判後稱不明白其證供為何不獲接納,斥裁判官梁雅忻「你呢個法律嚝Ц係完全唔知點樣奏f薄v。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續還押候判。
梁官總結案情時表示,被告劉思衛(27歲)供稱2019年11月14日因好奇由旺角尾隨示威者進入校園,發現校內示威者愈趨激動,打算離開,終在11月18日凌晨3時許循理大蒙民偉樓地下離開,被警員截停並搜出六角匙、陘M、4把剪刀、兩張香港射箭總會會員卡等。
另涉盜竊 官指供辭矛盾拒接納
梁官認為,3名警員及兩張會員卡卡主的供辭均可信,惟被告自辯的供辭自相矛盾,如被告表示見示威者斬樹製作弓箭感害怕,卻遲遲未有離開,其後他離開校園,又尾隨一名持鎚的示威者重返校內;被告曾指管有六角匙、剪刀等物是為了顯示與示威者同一陣線,以免他人起疑,其後又稱取記者反光衣以示中立。梁官指被告說法不斷改變,為切合他「一直演變的抗辯」,拒絕接納其證供。
至於被告投訴曾遭警員拳打腳踢,梁官指涉事警員稱被告當時情緒激動,亦承認被告臉部有傷痕,認為警員絕無隱瞞,上述指控亦與控罪無關。
梁官總結時指,被告管有涉案物品的唯一合理解釋是意圖作非法用途,他取去兩張會員卡,則是欲據為己有,有不誠實意圖,裁定3項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818 / 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