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DONKI偷拍裙底罪成 官:明顯涉不止一女
【明報專訊】已婚的休班交通男警涉在尖沙嘴「驚安之殿堂」(下稱DONKI)偷拍女子裙底,經審訊後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26日判刑。裁判官葉ㄚG指出,閉路電視顯示被告當時沒注視貨品,並非選購貨品,其目的是尋找目標女子拍裙底,並使用連接手機的遙控器拍攝。葉官批評,雖然控罪指稱一名女受害人,但事件明顯牽涉不止一名女子。
被告蘇賢浩(38歲)被控於2021年1月21日,在尖沙嘴美麗華廣場「DONKI」內偷拍女子X裙底。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婚並育有兩名兒子,過往奉公守法;被告因本案飽受精神折磨,他或被革職及失去長期服務金。
指「拉扯致袋破洞」說法矛盾
辯方早前稱,DONKI保安員黎玉鈿與被告擦身而過,不可能從黑色環保袋被裁剪的洞口見到手機。葉官表示,黎走動時辨認出該手機鏡頭屬合理,她作供是清晰詳細。葉官信納全部控方證人證供。證物警員早前稱,涉案手機畫面已被鎖上,辯方陳辭時認為警員證供必定無誤可信,質疑保安眼花,以為手機在拍攝;葉官不同意辯方說法,指警員作供不會因其身分較可信。
對於辯方早前稱,袋中背心用來堵住破洞防止貨品跌出,又稱破洞是被告與保安拉扯所致,葉官昨指若事前環保袋是完整,不需背心遮住破洞,認為其說法自相矛盾,是為脫罪杜撰的藉口。
還押候判 官明言不宜判社服
葉官審視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被告於數名女子腳邊垂低手中環保袋經過,用已裁剪的環保袋露出手機鏡頭,並連接遙控器拍攝裙底,又一度將手機丟置貨架上。葉官明言本案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下令索取心理報告及背景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KCCC 20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