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否認圖姦洋少女 稱感事主願意一夜情
【明報專訊】53歲的士司機涉於前年5月接載一名醉酒16歲外籍少女到淺水灣陽明山莊外,並在車內企圖強姦她,男司機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當晚因感到女事主想與他發生一夜情,二人遂在車上親熱,但因發現事主正使用衛生棉條,所以僅摩擦下體,其後帶事主到酒店休息。
庭上播放被告林少(53歲,圖)的錄影會面片段,被告向警方稱2020年5月16日凌晨1時許,他駕駛的士在域多利道行駛,途中接載了一名外籍女士即事主X,被告曾問及其目的地,X數次稱「Go Go Go!」。
稱脫褲發現棉條 僅摩擦下體
當駛至灣仔皇后大道東,X由後座跨至副駕捉住被告的左手,X將被告的手放在自己私處上約3至4秒,再突然下車脫褲小便,上車後向被告稱「Like me」,被告指「意識到佢想One Night Stand」,並理解一夜情為可成為朋友、發生性行為。
被告在片中續稱,他在大潭水塘道近陽明山莊停車後,二人在後座相擁及親吻,X又稱「I Love You」,當各自脫下褲子時,被告發現X正使用衛生棉條,因此只摩擦下體。因X看似疲累,被告帶她到荃灣旭逸酒店休息後,便離開酒店交更,於早上回房,惟X醒後「好似唔同髐H咁」,X隨即離房。被告在會面中稱不認為X酒醉,因親熱時X表現清醒「唔係我夾硬」。聆訊下周一(10日)續。
【案件編號:HCCC 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