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姦繼女案 母稱剛來港不懂報警
【明報專訊】67歲建築工人涉於2015至2019年多次非禮兩名未成年繼女,並強迫長女為他口交及強姦她,繼父被控強姦、企圖強姦及非禮等10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訊。兩名事主母親供稱,2018及2019年兩度得悉長女遭被告侵犯,曾打算報警,但認為「一家人就唔使搞到咁大件事」;又稱2019年剛由內地來港,「唔知點樣報警」,故曾原諒被告,至2019年12月才報警揭發事件。
「一家人唔使咁大件事」 兩度原諒
控方案情,案發時間介乎2015年8月至2019年12月,涉及女童X(案發時11至15歲)及女童Y(案發時8至9歲)。
兩名事主的母親M(39歲)供稱,與兩名女兒的生父離婚後,2013年與被告在內地結婚。2018年7至8月期間,在香港工作的被告,休假到M在廣東省汕尾巿的家中居住,M上班時,被告與兩名女兒留家。
被告同年9月回港後,X向母親投訴,某天Y出外玩耍,留她與被告在家,其間被告拉她入房間,脫去她的衫褲摸她的胸部,強迫她口交並強姦她,又稱因擔心遭被告打,不敢揭發事件。M隨即致電被告對質,斥被告「禽獸不如」,被告起初否認,其後稱「下次唔敢」,請求M原諒。M供稱當時不知所措,「大女要面,我都要面,唔知點樣報警」,最終原諒被告。
三母女於2019年先後來港定居,次女Y同年稱目睹被告非禮X,M當時「激到暈」,再與被告對質,稱要報警處理,被告則說「一家人好好地,點解會搞到咁樣」,M供稱當時「蟑輕銦A人生路不熟,唔知點樣報警」,驚慌失措下再次原諒被告。
同年12月,被告與兩名繼女回內地過聖誕。在港的M從胞姊口中得知X再遭性侵,遂向社工求助並報警。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 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