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接種疫苗被炒員工提訴訟 法官指屬勞資糾紛不宜插手
排除非法及歧視指控 工人上訴盼全面聆訊
【明報專訊】多倫多大學醫療網絡(UHN)規定,所屬員工在限期內接種疫苗,否則就會丟掉工作。有員工告上法庭,安省高等法院上周下達了臨時禁制令。但昨(29)日法官改變立場,撤除了禁制令,稱自己無權批准工人們的訴求,因為那屬於勞資關係的糾紛,排除了此一政策屬非法的和具有歧視性的。
法官稱,法庭上沒有證據表明,「受指責的疫苗政策違反了反歧視法,或法典中關於其中任何一項的歧視條款。」
工人的律師表示,他們會繼續上訴,希望就此舉行全面的聆訊。
UHN早前曾宣布,在10月22日之前所屬員工如果還沒有完全接種疫苗,就會失去工作。對此幾名未接種疫苗的員工提交了緊急申請,稱院方的這一政策是非法的和具有歧視性的。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鄧菲(Sean Dunphy)接到員工的入稟後,上周發布了臨時禁令。在臨時禁制令期滿後,法官昨日再頒下書面裁決,稱當事件涉及到有工會的員工時,爭議的「本質特徵」就完全屬於勞資關係的範疇。
因此,這事應該通過仲裁、申訴和其他勞資關係程序來解決。法官說,那些有成員受影響的工會,都是採取此類措施來挑戰院方的疫苗政策。
「對於僱主終止受影響員工職位的權力,有人提出異議。在集體協議中,對員工進行紀律處分或終止僱傭的時候,什麼構成或不構成正當的理由,沒有比確定這些更重要的。」
鄧菲法官說,當仲裁委員會缺乏必要的調解工具,無法在爭議解決之前維持現狀時,法院確實有權干預某些個案。但現在他不認為當前的情況下他有合適的插手理由。
「干預此次聆訊的工會,都沒有要求我將臨時禁令維持一段時間,以便他們提出自己的申請。而毫無疑問,他們都有立場去這樣做。」
至於無工會的醫院員工,法官表示,安省的私營部門僱主可以在集體談判之外隨意解僱員工。
「鑑於這一基本原則,很難看出沒有工會的任何原告,怎能聲稱因終止僱傭的威脅,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如果終止他們的僱傭是不合理的,他們就無權恢復工作,而有權獲得金錢。根據定義,金錢不僅是一種適當的補救措施,而且是唯一的補救措施。」
員工律師周四辯稱,雖然僱主確實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終止對非工會員工的僱傭,但僱主不能出於歧視目的(例如醫療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