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報告倡柏文發展商預留22%面積建可負擔租售單位
【明報專訊】多市政府擬採取重大舉措﹐來緩解城市住房緊張。市府一份於今天(28日)由議會委員會討論的報告﹐要求共管柏文發展商提供22%的建築面積作為可負擔出租和出售單位﹐這些優惠價格需要保持99年。
委員會今討論 料分歧大
該報告中可負擔單位的比例是迄今最高的﹐但仍有些市議員和機構組織認為不夠。市長莊德利承認﹐分歧是存在的﹐未來還可繼續爭辯和討論。
可負擔單位將根據租客或購房者的家庭收入而非市場價值﹐來決定租金或價格。比如﹐一個無廳一睡房單位﹐一個年收入3.2萬元的人﹐可負擔租金是812元以下﹔對於年收入4.4萬元的人﹐這樣一個單位的售價應該僅為15.1萬元。
「多倫多社會規劃」的威爾遜(Beth Wilson)說﹐這是對發展商很低的要求﹐「對於在目前這個房屋危機中掙扎的租客和居民來說﹐他們希望看到政府竭盡努力緩解他們的困境。」
分3大區實施 提供單位比率不同
這個計劃叫做「包容性規劃」﹐將多倫多分成3大區域﹐它們分別是﹕第一區﹐多倫多市區﹔第二區﹐多倫多東、西和北區﹐加上央街夾聖卡拉﹔第三區﹐南怡陶碧谷、北約克西區、央街北段走廊﹐士嘉堡中區和士嘉堡城市中心。
對第一區﹐2022年發展商需要將7%的建築面積提供給可負擔出租單位﹐到2030年﹐該比例提高到16%。如果建築商選擇提供出售可負擔單位﹐這類單位2022年需要達到10%﹐2030年達22%。
對第2區﹐2022年可承擔出租單位6%﹐可承擔出售單位8%﹔2030年分別是12%和17%。
第3區﹐2022年分別是5%和7%﹔2030年分別提高到8%和11%。
多倫多市府在舉行解決房屋可承擔性問題的諮詢中﹐聽到許多機構組織的意見﹐要求市府採取更大膽強烈的措施,解決人們面臨的困境,一些人要求將可承擔單位比例提高到20%至30%。多市議會7名左翼議員上周參加一次新聞會﹐支持類似立場。
市府稱﹐之所以建議逐步增加可承擔單位比例﹐因為發展商方面希望市府提供優惠舉措﹐使得他們有興趣在多倫多建造大廈﹐市府目前沒有考慮什麼優惠措施﹐只是將可承擔比例緩慢提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