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失血亡 伊院事後改指引 顧問醫生:按當時指引「無可厚非」
【明報專訊】產婦梁金笑5年前在伊利沙伯醫院分娩後大量出血,最終因羊水栓塞死亡一案,昨日死因庭第二日聆訊。伊院時任婦產科顧問醫生陳從心(圖)作供指出,院方事後更新3項指引,包括使用催產素指引,以避免過度刺激產婦子宮,強調指引「永遠有改善地方」,認為負責醫生按當時指引處理是「無可厚非」。
強調指引「永遠有改善地方」
陳從心補充,院方舊的催產素指引是以正常宮縮頻率為每10分鐘3至5下,逾5下則應減催產素劑量,事後將範圍縮窄至3至4下,逾4下需減量。至於另兩項更新指引,包括病人若出血逾1公升,應通知有至少4年經驗的專科醫生,以及訂明病人大量輸血程序。
陳從心表示,事主梁金笑(終年33歲)2016年11月28日產前注射催產素引產,劑量由每小時36毫升逐步減至12毫升期間,其宮縮頻率維持每10分鐘5下,陳從心同意事主當時宮縮頻率稍高,催產素減量速度應加快,但認為負責醫生按當時指引,在胎兒心跳正常下維持催產素劑量是「無可厚非」。
代表家屬一方問到,更新指引是否為減少羊水栓塞風險。陳從心回應,醫學界對催產素會否增羊水栓塞風險未有定論,加上羊水栓塞罕見,機率為4萬分之一,更新指引是因為事主子宮收縮乏力而失血,可能因催產素使子宮過度刺激所致。
另外,事主生產當晚9時56分曾抽血檢驗,入手術室前主診醫生未獲通知「樣本活化」,需再次取樣。陳從心認同更快取驗血報告較為理想,但認為流程問題難以控制。他又解釋,樣本活化可能因血液太快凝固,推斷事主凝血時間過短,不符瀰散性血管內凝血病徵,加上當時事主無羊水栓塞[象,認為驗血結果並不影響治療方針及做手術的決定。
認同更快取驗血報告較理想
根據紀錄,事主血液樣本化驗歷時57分鐘,至11時27分完成報告。伊院醫務化驗師林敏兒解釋,樣本須放入離心機,再放入凝血檢測機,因樣本凝血時間過短,她再以人手覆檢,3個步驟各需時10至15分鐘,認為化驗時長合理。
化驗師報告未提樣本有異常
對於事主樣本標籤為「緊急」,林敏兒表示,她已忘記有否按程序致電通知負責醫護人員,她撰寫的報告未載樣本有異常紀錄;據院方報告,治理事主的醫護人員中,無人記得收過相關來電。
【案件編號:CCDI 710/16】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