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遊行一刻鐘 7人囚6至12月 「參與集結」量刑點15月近年最高 無案底立即入獄

[2021.10.17] 發表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議員胡志偉、朱凱Y、梁國雄及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人,涉組織及煽惑他人參與去年七一遊行,早前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囚6至12個月,原在囚的陳皓桓、朱凱Y及梁國雄須加監1至3個月(見圖)。法官游德康稱,雖然遊行長約4至14分鐘,但只因警方及時到場執法,爆發暴力的風險仍存在。游官以監禁15個月作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量刑起點,為近年同罪最高。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太太陳寶瑩聞判後在庭外稱量刑起點過高,批評政府以嚴刑峻法剝奪市民基本權利。

稱遊行和平 陳寶瑩批過重

陳寶瑩又批評,無案底被告參與有關遊行亦須判囚6個月是過重,強調當日遊行和平且歷時短,表示不會輕易放棄《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冀港人繼續堅持。

認罪7人為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朱凱Y、梁國雄和鄧世禮。陳榮泰不認罪,排期明年6月開審。

法官游德康判刑指出,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及胡志偉明知警方反對七一遊行,仍在終審法院外舉行記者會煽惑他人參與遊行,當日發言廣受傳媒報道,明顯是盡可能煽惑更多人參與。其中陳皓桓不止一次發言,另曾健成及胡志偉更是知名人物,其社會地位亦會加強煽惑效果。

遊行規模小 官:初立國安法須阻嚇

法官稱,隨蚅竣靚鶞k後,社會局勢自2020年漸趨平穩,是次參與遊行人數亦減少,當日僅有兩處地方發生縱火事件,亦只有在中央圖書館外出現堵路,但法庭不能忽視社會仍存在不穩定因素,尤其《港區國安法》實施初期,故須判阻嚇刑罰,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由於陳皓桓、曾健成及胡志偉均有在記者會發言,煽惑罪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無發言的徐子見則以12個月作起點。

法官續稱,雖然遊行歷時僅約4至14分鐘,但若非警方及時到場執法,遊行將持續,即使規模相對較小,爆發暴力風險仍存在。當日陳皓桓擔任領導及發言角色,舉行或組織罪以18個月量刑,徐子見、胡志偉、朱凱Y、梁國雄及鄧世禮以12個月量刑。陳皓桓及梁國雄另面對的參與罪則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翻查資料,「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在今年宣判的多宗大型集會遊行案之量刑起點,由6個月至12個月不等(見表),本案為同罪最高。

「非警早執法 有暴力風險」

法官考慮量刑時,除給予7名認罪被告三分之一扣減,另考慮徐子見需長期注射胰島素、梁國雄冠心病病情,以及除陳皓桓外其餘6人過往對本港貢獻,各人每罪都可獲酌情扣減兩個月。

至於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的陳皓桓、朱凱Y及梁國雄,法官稱3人在短時間內屢次犯案,又相信加刑亦無法阻止梁國雄繼續堅持以自己方式表達意見,但為免被告重複受罰,連同考慮梁國雄健康狀G,將3人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 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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