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後付款」合約隱藏陷阱
女子購價值723元電腦還逾2000元後仍欠款

[2021.10.16] 發表
市民宜留意「先買後付款」合約內條款。

【明報專訊】賓頓市的一名女子在7年前利用「先買後付款」(buy now and pay later)的促銷優惠購買了一台售價為700多元的手提電腦。儘管她每月還款、總計現已償還了超過2,000元,在7年後的今天,她依然尚未還清欠款,欠款額接近400元。

商家向消費者提供「先買後付款」的促銷優惠,對一些囊中羞澀的消費者而言,提供了一個延遲付款的選擇。消費者通常可立即將商品帶回家,但延遲付款一至兩年,並有多種形式的融資方案,包括延遲繳付利息等。

然而,上述「先買後付款」的促銷優惠通常有很多細則,如果人們沒有在優惠到期前還清欠款,即使錯過還款期限一天,也可能不得不付出高昂的利息。

賓頓市女子Allison的遭遇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她指出,她在2014年還是一名學生,需要一台手提電腦。商家告訴她,如果她無法一次性付清購買電腦的款項,她可以分期付款。

Allison遂購買了一台售價為723元的手提電腦,她在過往的90個月內每月還款23元,總計已償還了超過2,000元。當她在今年發現,她依然欠下397元的電腦款時,她深感震驚,因為她沒有意識到,她簽署的是周轉貸款,過往主要是繳付貸款的利息。

為Allison提供周轉貸款的信貸公司在回應CTV電視台新聞節目查詢時指出,採用周轉信貸的顧客利用該公司的延遲繳付利息優惠,絕大多數顧客在優惠到期前還清了欠款,從而避免繳付利息。

CTV電視台新聞節目的財經評論員Pattie Lovett-Reid指出,人們在簽署一些延遲付款的貸款時要小心,因為如果他們錯過了還清欠款的優惠截止期,他們可能會陷入繳付「利滾利加利滾利」的處境。

她指出,市面上有很多不同的融資選項,包括免利息長達12個月至兩年等,但如果人們在還款截止期前沒有全部還清欠款,他們可能被徵收整個貸款期高達30%的利息。

更多要聞一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1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