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款逾20億港元 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前行長囚13年
【明報專訊】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前行長許超凡涉貪污及挪用公款,案件於周三(13日)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對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許超凡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自1993年始,許超凡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業務處處長等職務便利,伙同他人採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佔有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盜款共超過20億港元。許超凡於2001年畏罪外逃,2002年1月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布國際紅色通報,在美國因洗錢、轉移盜取資金等犯罪被羈押近13年,於2018年7月被遣返回國。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許超凡的行為依法構成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應依法懲處。鑑於許超凡自願回國受審,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