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在天后「憂拒收」棄貨 回收商斥卸責
【明報專訊】本報日前揭發「綠在區區」回收便利點「綠在天后」擅將可供回收的發泡膠生果網當垃圾棄置,環保署稱高度重視事件,會按合約扣減月費懲處。綠在天后營運機構「121C回收社」主席陳捷貴昨在電台節目就事件親口致歉,但否認員工習慣拋掉可回收物料,重申涉事員工因擔心大量發泡膠未能運往下游回收商,會惹來阻街投訴,故將9袋生果網棄置;綠在天后的發泡膠由團體「迷失的寶藏—發泡膠回收行動」接收,項目負責人李家銘稱其處理回收發泡膠能力足夠,不存在不能接收的問題,又認為「他們(綠在天后)有條件叫多架車運走瓥f(送來下游回收商)」, 毋須卸責下游。
「迷失的寶藏—發泡膠回收行動」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資助,工場設於荃灣,專門回收再造發泡膠,李家銘稱,綠在天后一般每星期送兩次貨到其荃灣工場,「都算清得密」。
回收商:濕濕碎 不會拒收
陳捷貴昨在電台節目稱,事發當天早上已送走一批發泡膠,員工認為同一天內不能再將生果網運走,才將其當垃圾。李家銘回覆本報稱,綠在天后以客貨車將發泡膠送來,而其他綠在區區回收點很多都用5.5噸貨車送貨來,「Van(客貨車) 對我們來說好濕濕碎,所以不存在收不到貨的問題」;本報昨報道,綠在天后過往每季都超額完成回收物的目標處理量,可獲表現酬金,每月上限約18萬元,李得悉後認為,綠在天后有條件召多一部車將積存的發泡膠運來,他不會拒收。
陳捷貴否認員工習慣拋棄回收物
陳捷貴昨在電台稱,作為機構主席,在事件中未做好,向市民致深切歉意。他重申,員工擅自棄置9袋生果網,是因擔心被投訴阻街,而負責的主管剛巧外出午膳,未能監察下屬行為。被問到員工是否有拋棄可回收物料習慣,陳否認,「是天條,乾淨的(回收物)不可去了垃圾站,大家知道的」,稱涉事員工僅上班兩三個月,已要求未來需由主管決定,哪些物料可棄置。陳又表示,綠在天后店面晚上7時關閉後,市民可在門前放下回收物,員工不能檢查質素,而大廈三色桶收集得來的回收物,亦需運到屈臣道工場才可分揀,「好多人當三色桶是垃圾桶」,因此每天約10%回收物需當垃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