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應做不應做」列表 公開否警決定
【明報專訊】監警會就反修例事件向警方提出52項建議,警方累計已完成37項。警方最新完成5項建議,並新增相應的措施,涉及大型公眾活動的內部管理、協調和培訓,包括制訂了一份前線指揮官「應做和不應做」事項列表,以減低大規模驅散行動及使用低殺傷力武力時可能出現的風險。被問會否考慮要求警方公開列表讓公眾知悉,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說這與紀律部隊的執法效率有關,要由警隊決定是否公開。
52建議 警稱完成37項
添低殺傷力武器 培訓動武承責
警方昨日在監警會會議上匯報累計落實37項建議,並推出69項措施,當中7項是新措施,涵蓋4個範疇。在公眾活動方面,警方制訂了考慮因素清單,以協助風險評估,包括是否開放更多行車線給遊行隊伍;另亦購入可準確點算公眾活動人數的電腦軟件。警方又制訂了一份指揮官「應做和不應做」事項列表,以減低驅散行動和使用低殺傷力武力時可能出現的風險。警方亦增添低殺傷力武器,包括胡椒彈手槍和胡椒水發射器。此外,警隊製作了「環迴設備」,培訓指揮官在武力使用的抉擇能力,另亦引進虛擬實境技術設備,令警務人員在處理公眾活動和使用低殺傷力武器時加強真實感。警隊亦培訓指揮人員有關使用武力的責任承擔概念。
王沛詩在會後見記者,被問及警方是否應公開最新制定的指揮官「應做和不應做」列表,她說手上沒有這個列表,至於警方是否需要或應否公開,她認為這與紀律部隊如何有效執法很有關係,而她理解很多國家及城市的執法機關都不會公開有關資料。她被追問監警會對此事的態度,會否希望警方公開列表,她說要全盤考慮,「大家好奇(想)知是一回事,但如果執法機構公開的話,對市民公眾利益有無打擊,要搞清楚先,看警方如何回應」。
截至今年8月31日,反修例事件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個案有617宗,投訴警察課已向監警會提交538宗報告,有406宗獲得通過,包括106宗經全面調查,涉及144個指控。最新累計有12項指控獲證明屬實、一項指控「無法完全證明屬實」、3項指控「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涉事警員被口頭訓喻,包括執法時對市民粗言穢語、稱呼記者為「黑記」、被記者拍攝到膊頭上沒有警員編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