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公開喊「港獨」口號 控煽動分裂 控方:二代美國隊長稱國安法僅裝飾
【明報專訊】有「第二代美國隊長」稱號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於去年多個場合作出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和港獨口號等行為,他否認一項《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為第二宗國安法審訊的案件。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接受記者訪問時稱,其訴求是香港獨立,曾稱港區國安法只是裝飾,「情G就好似你衝紅燈一樣,你衝得幾次,佢咪畀個警告你,再衝多幾次,你唔聽鵅A佢咪帶你上警車,上番個15分鐘嚙磽u交通規則課程,跟住就放你走啦」。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區院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代表為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辯方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及大律師吳宗鑾代表。
控方一控罪列19事
官質疑「簡單問題複雜化」
昨日甫開庭,陳官一度質疑控方是否需要用19宗事件證明一項控罪,「係咪要將簡單問題複雜化?」、「分3件、4件,如果足夠支持,控罪都成立謘v。控方回應稱每件事有不同嚴重性,以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辯方透露將爭議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涉案的facebook帖文由被告本人發出,又指被告是想試探國安法底線,目的並非煽動他人。
辯方:只想試探底線 非為煽動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馬俊文(30歲)於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不同公開場合包括商場、政府總部、警署外,不斷公開宣揚香港獨立,藉此煽惑他人分裂國家(見表),行為包括帶領市民高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國」、「民族自強、香港獨立」、「全民勇武、武裝起義」等口號,並多次向公眾展示印有「民族自強 ONE nation ONE Hong Kong 香港獨立」字眼的紙張。
控方續稱,被告多次參與「悼念梁凌杰」、「平反721元朗yoho和你行」、「梓彥悼念和你唱」等活動,並透過Telegram帳戶「61萬人唔驚拉channel」及其facebook帳戶發文,呼籲公眾參與上述活動。被告曾被警方拘捕6次,警誡下皆保持緘默。被告保釋後有接受記者訪問,曾稱「光復香港」的意思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奪回香港的主權;「時代革命」是一場能夠實現香港獨立的一場革命,更呼籲公眾準備鬥爭,尤其在小學、中學及大學中討論香港獨立,並於每月5天的「特定日子」聚集呼喊口號,以宣揚獨立意志,從而醞釀下一場時代革命的來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22/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