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未成年求捐肝救母 長女優異成績大學畢業
【明報專訊】2017年疑因聯合醫院醫生漏處方抗病毒藥物預防乙肝病發,兩度換肝後不治的鄧桂思事件轟動一時。事隔四年,醫委會昨日就漏處方藥物召開聆訊,鄧桂思的長女Michlle亦有到場旁聽,聆訊完結後,她無見傳媒下默默離開。曾協助鄧桂思女兒、研究未成年人權法律的北京師範大學教授趙文宗向本報表示,Michelle已以優異成績大學畢業,並已開始工作。
求酌情觸發爭議 高永文曾稱考慮修例
2017年4月鄧桂思病危急需換肝續命,Michelle欠3個月方足18歲的法定器官捐贈年齡,曾請求院方行使酌情權讓她捐肝,令母親重生,更一度擬以人權法提出司法覆核,求獲法庭批准捐肝。
因鄧桂思事件,當時社會議論器官捐贈年齡是否有下調空間,時任港大外科學系肝臟移植科主任盧寵茂強調有關法例是要保護未成年人,不應有退讓空間;時任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則稱,考慮為活體捐贈器官者的法定年齡設彈性安排作修例。
當年事件一度膠荂A直至當時26歲的好心人鄭凱甄出現,她與鄧桂思素未謀面,仍願捐出部分肝臟,惜移植手術後反應不理想,鄧桂思要再接受屍肝移植,與病魔搏鬥近5個月後因感染併發休克,同年8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