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失德藝人帶貨賺錢 官媒引專家:懲罰應延至網絡
【明報專訊】內地當局近期頻繁出手整治娛樂圈,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治日報》昨日點名稱,曾因「失德」而被封殺的影星范冰冰等藝人,正通過各種途徑回歸公眾視野,有的透過網絡直播帶貨賺得「盆滿缽滿」,專家認為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應延伸至網絡平台。
中宣部日前印發有關通知,要求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力度,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
《法治日報》報道指出,范冰冰兩年前被徵收逾8億元(人民幣,下同)補繳稅款及罰款,但當下她仍經常出席時尚活動、登上時尚雜誌,有微博粉絲6400萬、小紅書(App)粉絲1238萬、抖音粉絲669萬,還推出了個人面膜品牌。
范冰冰2019年10月在一場直播帶貨與某網紅共同出鏡,幾分鐘內銷售額就逾千萬元。
曾因嫖娼而被收容教育6個月的演員黃海波,也正透過拍抖音短片向粉絲教授表演技巧。報道還點名曾在內地發展的台灣藝人柯震東、羅志祥,柯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4天,羅則因被曝私生活不檢點而沉寂一年多,而今兩人在網上仍有粉絲追捧。
報道稱,當下藝人已不再完全借助傳統影視平台發展,更多是依靠網絡平台及網絡流量;因此有專家認為,如讓劣跡藝人活躍在網絡平台,容易令公眾認為懲處不到位,藝人違法失德卻仍過得瀟灑,對社會帶來一定負面價值取向。
中國電視劇導演委員會常務理事車徑行表示,堅決不能讓劣跡藝人重返舞台、網絡平台,對於嚴重失德藝人永不再用,否則他們既是反面教材,又擁有大量粉絲靠平台賺錢,會誤導青少年。
中國政法大學文化娛樂法中心主任劉承韙則認為,即使是違反公序良俗和道德要求的藝人,也應區分嚴重惡劣社會影響和輕度社會影響,可以消弭或者彌補的,可給予悔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