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將推疫苗接種證明 僅兩醫療情況可獲豁免
包括過敏及患心肌炎心包炎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最新推出的「新冠疫苗接種證明系統」即將在9月22日正式生效,屆時,因醫療原因而被豁免接種疫苗的人士必須提供他們為何無法接種疫苗的證明。
安省衛生廳已在上周明確指出,只有以下兩個合法的醫學理由,方能被豁免接種新冠疫苗。
其一就是對新冠疫苗的成分有過敏反應,但這必須經過敏症專科醫生或免疫學家的證實。
對此,安省衛生廳鼓勵安省居民在接種任何疫苗之前,對疫苗列出的成分進行重審,因為聚乙二醇(PEG)、聚山梨酯80和三羥甲基氨基甲烷有時可能會引發過敏反應。
其二是人們在接種了第一劑疫苗後被診斷患有心肌炎或心包炎。心肌炎和心包炎是心臟炎症的種類,近期曾有少數男性的青少年在接種了mRNA疫苗後的7天內被診斷患有心肌炎或心包炎,但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CDC)指出,上述反應的出現是罕見的。
多倫多的傳染病專家博克緒醫生(Dr. Isaac Bogoch)說:「從醫療豁免的角度來看,你要麼在接種了第一劑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要麼對於疫苗的成分過敏,要麼對於疫苗的負面影響承擔很大的風險,因為你有潛在的心臟問題。」
不過,有專家指出,當前所面臨的挑戰就是:上述豁免接種疫苗的醫療理由並非是一成不變的。
安省醫學會(Ontario Medical Association)過敏部門的主席漢納醫生(Dr. Miriam Hanna)舉例說:「如果說你無法接種第二劑疫苗,因為你對於第一劑疫苗有反應,真的是很有局限性的。」
她指出,對於那些對疫苗的某種特殊成分有過敏反應的人士而言,在接種新冠疫苗方面還有其它的選擇。
她說:「你依然可選擇在被密切觀察的環境中接種疫苗或逐漸增加接種的劑量。」另一種變通方法就是接種完全不同的疫苗。